Saturday, March 31, 2007

失去控制

總是這樣,費盡心力卻徒勞無功。想控制一切,卻又總是有些人或東西不受控制,甚至失去控制。

拿起遙控器,以為自己可以控制電視,但是轉來轉去,卻發現電視其實是被電視台控制著;你以為電視台擁有絕對的控制權,殊不知電視台又被其他的因素控制著。

控制,是每個人都想要擁有的絕對權力,但這樣的權力,卻是上天不願放給我們的(or should I say, thank God?)。於是隨著沒有絕對控制權的存在,人類,不,應該說是世間萬物,就必須面對挫折的存在。失敗和挫折,成了控制權不完全的副產品,或者應該說是副作用?

總而言之,面對它吧。你無法控制一切,而你也總是會失敗。

舒服多了?
去休息吧,明天還有硬仗要打呢。

Monday, March 26, 2007

開版二週年 感想文

算一算日子,經營這個所謂的“部落格”也已經有兩年了。今天,來談一談這兩年來的心得吧。

部落格這個產物,最早原本的翻譯稱謂是“網誌”,而它原本的英文,就是“Weblog”。稱為Web-log的這個東西,最開始也正如它的英文名稱一樣,就是網路日誌。隨著網路速度的提昇及網路空間的擴增,現在擁有個人部落格的部落格“版主”,也多如過江之鯽。不過,部落格真如李家同先生所想,是一種“寫給自己看”、“自己過乾癮”的東西嗎?

許多部落格的版主,對李家同先生形同“貶損”部落格的言論,大加撻伐。甚至失去控制的對李家同先生進行人身攻擊。不過在我看來,不論是貶損或捍衛,部落格這個東西,並不會因之黯淡幾分或精彩幾分。部落格,仍然是部落格。

兩年前開版之際,我寫了一篇開版文“鑽石切割面”(請點選左側Archives項下的March 2005檔案夾,拉到頁面最底部即可看到此文)。開版兩年來,我在書寫文字之餘,都儘量謹守一個基本的規範:表達觀點,儘量不提及任何真實的人名、地名、事件等等。因為我相信,部落格寫作的本質,不應該是“上網寫日記”或“上網爆料”。

部落格的文化發展至今以來,版主我也不知看過多少人的部落格了。其中有許多是自己認識的人所開設的,也有許多是在網路上無意間找尋到的。可是很遺憾的,我不得不同意李家同先生的部份觀點,也就是許多人開設部落格,的確是“寫給自己看”、“自己過乾癮”的狀態。瀏覽過這麼多的部落格,能被我加入網頁瀏覽器的書籤記憶下來的,老實說,沒幾個。

為什麼?為什麼這些部落格讓我過目即忘?答案很簡單:因為我對別人的“心情雜記”沒啥興趣。

有些人光是去買一包鹽酥雞來嗑,就會寫下一篇莫名其妙的感想文或是照下一些不明所以的照片;有些人失個戀,就會像黛玉葬花一般的,來一場浩大的強說愁滋味連載文……看個千篇萬篇這樣的部落文,別說不會長智慧,連知識也一丁點兒都得不到,腦袋也不會做任何的運轉思考…如此看來,李家同先生說的話,何嘗又沒有些許的道理?

部落格。我想就像所有的作品一樣,基本上應該要有主題。要討論3C產品,就徹頭徹尾的討論各種3C產品;要惡搞,就從頭開始的惡搞到底;要感性,就該自始至終都感性到骨子裡去;要寫日記,就老老實實的每天上來報告生活瑣事;要論政,就該旗幟鮮明的搖旗吶喊... 不要只是像個沒唸書的老太婆一樣自以為是的亂槍打鳥碎碎念...

因此兩年了,我想今後我的部落格還是會嚴守我的主題,從觀點面著手,希望能引導來看的版眾看完文章後有所思考,然後可能的話,發展出自己的觀點。也許大家的觀點不盡相同,但是只要能發展出屬於自己的觀點,每個人,就能更真切的活著。

兩年了。我想我應該會繼續寫下去。也希望大家能夠繼續支持我。當然,更希望各位能擁有自己獨立的人格與思考,對事對人不要人云亦云,一定要有自己真正基於智慧、知識與深刻思考的觀點,做自己真正的主人。

祝福大家。

Sunday, March 11, 2007

旅行雜感

許多人旅行,就算不是跟團,也多喜歡參觀景點,照著旅遊指南上敘述著有多麼精彩美麗的路線去遊歷、看夜景或吃美食。遊畢歸國,總是要跟朋友或家人說幾句:人家XX比我們好多了,街道整潔、大樓氣派、人有禮貌、生活水準又高…

於是他們並沒有看到日本鐵道或河床旁成列的藍色帳棚或在午夜現身商店街將自己藏身於紙箱內渡過一夜的遊民,也並不知道午夜的上海有多少民工盲流在公園或路中央的分隔島內以大地為床以天為褥的就地倒下渡過一夜,當然也不可能看見香港熱鬧的彌敦道和華麗的中環地區中夾著的窄巷內有那些“垃圾婆”穿梭其中,更絕對不會相信午夜的新加波竟然也會有流浪漢進入公園和衣躺下等待明天的太陽升起。當然,他們可能也並不知道,甚或雖然知道卻並未親眼目睹過,自己居住的那個城市裡,也有全身髒污吃著餿水的流浪漢。

就像龍應台所說“每一個大城市都像一件華美的大衣,大衣裡可能也都長滿了蝨子。對一個過路的客人而言,他不太有機會翻開大衣,看見衣縫裡密密麻麻的蝨子,但是大衣扣不嚴整,裡面露出不怎麼好看的破絮,卻是大城市的常態。”*國家也是如此。前一陣子媒體拼命的報導所謂“最快樂的國家”,以貧窮快樂的“不丹”對比著富裕快樂的“丹麥”,表象式的報導分析著這兩個國家人民快樂的因素…而諷刺的是,就在這個月初,丹麥街頭發生暴動,暴動規模龐大,也持續了好幾天…難道那是“快樂的暴動”?

家裡有個很會讀書或很會賺錢的家人,逢人你可能會刻意或不經意的提起,但無論如何,他必然是你的驕傲之一;但是家醜,不管那是什麼人或什麼事,逢人你必然會刻意或下意識的不去提起。我無意質疑丹麥的人們是否真正快樂,因為我並不住在丹麥,他們是否快樂,與我沒有必然的關連性。況且,讓人快樂的事物向來會因為時空與主客體的關係而異,不盡相同。想要完美複製別人的快樂經驗,到頭來大多只是徒然。在早上,我的快樂可能是晨跑一萬公尺後的一個熱水澡加一頓豐盛的早餐;在晚上,我的快樂卻可能是聆聽一張李希特彈奏拉赫曼尼諾夫鋼琴協奏曲的CD。因此我的快樂,不必然是你的快樂。

有些時候,我會以身為台灣人而感到羞恥(拜託…別跟我討論那狹隘的“台灣人”定義)。那些時候,有時只是在路邊遇到不守交通規則的用路人,有時是打開電視看到目光狹隘胃口貪婪的政客口沫橫飛的陳述辯論所謂的台灣價值或幼稚無知的記者針對時事所做的荒謬陳述或評論,更有的時候,是看見街頭的人們對金錢財富的無限嚮往…。但是有些時候,我會以身為台灣人而感到驕傲。那些時候,有時也許只是面對香港服務業者一副漫不經心用著鼻音說“多謝、拜拜”時,有時是看到上海人不文明的行為時,有時是看到日本人過於拘謹的過著每一天的生活時,有時是看到某些無知的美國人過於害怕中東長相的旅客時,有時是看到CCTV4晚間全國聯播新聞裡充滿各種型式的制式新聞時…。

一個城市或國家的面相有很多,如果你對某個城市或國家的認識和想法,只有單向一元的層次,那麼,我敢肯定的說你根本不算認識了那個城市或國家。別過度艷羨或過度貶抑某個城市或國家,做個真正有內涵的旅者吧。


註:*引用自龍應台於香港蘋果日報<沙灣徑25號>專欄中的"玉蘭花"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