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6, 2007

開版二週年 感想文

算一算日子,經營這個所謂的“部落格”也已經有兩年了。今天,來談一談這兩年來的心得吧。

部落格這個產物,最早原本的翻譯稱謂是“網誌”,而它原本的英文,就是“Weblog”。稱為Web-log的這個東西,最開始也正如它的英文名稱一樣,就是網路日誌。隨著網路速度的提昇及網路空間的擴增,現在擁有個人部落格的部落格“版主”,也多如過江之鯽。不過,部落格真如李家同先生所想,是一種“寫給自己看”、“自己過乾癮”的東西嗎?

許多部落格的版主,對李家同先生形同“貶損”部落格的言論,大加撻伐。甚至失去控制的對李家同先生進行人身攻擊。不過在我看來,不論是貶損或捍衛,部落格這個東西,並不會因之黯淡幾分或精彩幾分。部落格,仍然是部落格。

兩年前開版之際,我寫了一篇開版文“鑽石切割面”(請點選左側Archives項下的March 2005檔案夾,拉到頁面最底部即可看到此文)。開版兩年來,我在書寫文字之餘,都儘量謹守一個基本的規範:表達觀點,儘量不提及任何真實的人名、地名、事件等等。因為我相信,部落格寫作的本質,不應該是“上網寫日記”或“上網爆料”。

部落格的文化發展至今以來,版主我也不知看過多少人的部落格了。其中有許多是自己認識的人所開設的,也有許多是在網路上無意間找尋到的。可是很遺憾的,我不得不同意李家同先生的部份觀點,也就是許多人開設部落格,的確是“寫給自己看”、“自己過乾癮”的狀態。瀏覽過這麼多的部落格,能被我加入網頁瀏覽器的書籤記憶下來的,老實說,沒幾個。

為什麼?為什麼這些部落格讓我過目即忘?答案很簡單:因為我對別人的“心情雜記”沒啥興趣。

有些人光是去買一包鹽酥雞來嗑,就會寫下一篇莫名其妙的感想文或是照下一些不明所以的照片;有些人失個戀,就會像黛玉葬花一般的,來一場浩大的強說愁滋味連載文……看個千篇萬篇這樣的部落文,別說不會長智慧,連知識也一丁點兒都得不到,腦袋也不會做任何的運轉思考…如此看來,李家同先生說的話,何嘗又沒有些許的道理?

部落格。我想就像所有的作品一樣,基本上應該要有主題。要討論3C產品,就徹頭徹尾的討論各種3C產品;要惡搞,就從頭開始的惡搞到底;要感性,就該自始至終都感性到骨子裡去;要寫日記,就老老實實的每天上來報告生活瑣事;要論政,就該旗幟鮮明的搖旗吶喊... 不要只是像個沒唸書的老太婆一樣自以為是的亂槍打鳥碎碎念...

因此兩年了,我想今後我的部落格還是會嚴守我的主題,從觀點面著手,希望能引導來看的版眾看完文章後有所思考,然後可能的話,發展出自己的觀點。也許大家的觀點不盡相同,但是只要能發展出屬於自己的觀點,每個人,就能更真切的活著。

兩年了。我想我應該會繼續寫下去。也希望大家能夠繼續支持我。當然,更希望各位能擁有自己獨立的人格與思考,對事對人不要人云亦云,一定要有自己真正基於智慧、知識與深刻思考的觀點,做自己真正的主人。

祝福大家。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