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旅行,就算不是跟團,也多喜歡參觀景點,照著旅遊指南上敘述著有多麼精彩美麗的路線去遊歷、看夜景或吃美食。遊畢歸國,總是要跟朋友或家人說幾句:人家XX比我們好多了,街道整潔、大樓氣派、人有禮貌、生活水準又高…
於是他們並沒有看到日本鐵道或河床旁成列的藍色帳棚或在午夜現身商店街將自己藏身於紙箱內渡過一夜的遊民,也並不知道午夜的上海有多少民工盲流在公園或路中央的分隔島內以大地為床以天為褥的就地倒下渡過一夜,當然也不可能看見香港熱鬧的彌敦道和華麗的中環地區中夾著的窄巷內有那些“垃圾婆”穿梭其中,更絕對不會相信午夜的新加波竟然也會有流浪漢進入公園和衣躺下等待明天的太陽升起。當然,他們可能也並不知道,甚或雖然知道卻並未親眼目睹過,自己居住的那個城市裡,也有全身髒污吃著餿水的流浪漢。
就像龍應台所說“每一個大城市都像一件華美的大衣,大衣裡可能也都長滿了蝨子。對一個過路的客人而言,他不太有機會翻開大衣,看見衣縫裡密密麻麻的蝨子,但是大衣扣不嚴整,裡面露出不怎麼好看的破絮,卻是大城市的常態。”*國家也是如此。前一陣子媒體拼命的報導所謂“最快樂的國家”,以貧窮快樂的“不丹”對比著富裕快樂的“丹麥”,表象式的報導分析著這兩個國家人民快樂的因素…而諷刺的是,就在這個月初,丹麥街頭發生暴動,暴動規模龐大,也持續了好幾天…難道那是“快樂的暴動”?
家裡有個很會讀書或很會賺錢的家人,逢人你可能會刻意或不經意的提起,但無論如何,他必然是你的驕傲之一;但是家醜,不管那是什麼人或什麼事,逢人你必然會刻意或下意識的不去提起。我無意質疑丹麥的人們是否真正快樂,因為我並不住在丹麥,他們是否快樂,與我沒有必然的關連性。況且,讓人快樂的事物向來會因為時空與主客體的關係而異,不盡相同。想要完美複製別人的快樂經驗,到頭來大多只是徒然。在早上,我的快樂可能是晨跑一萬公尺後的一個熱水澡加一頓豐盛的早餐;在晚上,我的快樂卻可能是聆聽一張李希特彈奏拉赫曼尼諾夫鋼琴協奏曲的CD。因此我的快樂,不必然是你的快樂。
有些時候,我會以身為台灣人而感到羞恥(拜託…別跟我討論那狹隘的“台灣人”定義)。那些時候,有時只是在路邊遇到不守交通規則的用路人,有時是打開電視看到目光狹隘胃口貪婪的政客口沫橫飛的陳述辯論所謂的台灣價值或幼稚無知的記者針對時事所做的荒謬陳述或評論,更有的時候,是看見街頭的人們對金錢財富的無限嚮往…。但是有些時候,我會以身為台灣人而感到驕傲。那些時候,有時也許只是面對香港服務業者一副漫不經心用著鼻音說“多謝、拜拜”時,有時是看到上海人不文明的行為時,有時是看到日本人過於拘謹的過著每一天的生活時,有時是看到某些無知的美國人過於害怕中東長相的旅客時,有時是看到CCTV4晚間全國聯播新聞裡充滿各種型式的制式新聞時…。
一個城市或國家的面相有很多,如果你對某個城市或國家的認識和想法,只有單向一元的層次,那麼,我敢肯定的說你根本不算認識了那個城市或國家。別過度艷羨或過度貶抑某個城市或國家,做個真正有內涵的旅者吧。
註:*引用自龍應台於香港蘋果日報<沙灣徑25號>專欄中的"玉蘭花"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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