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04, 2005

安全も經營の犧牲になってしまうか?

這個新聞事件也許大家已經淡忘,也許大家根本不知道造成這樁慘劇的真正原因…(因為我們的媒體根本沒有做後續的深入報導)

且讓我整理出來,儘量不添加任何個人評論的讓大家審視一下這個事件吧!

所謂他山之石,此即為其一也…

時間:2005425

地點:日本兵庫線尼崎市

事故:JR西日本福知山線快速電車脫軌撞擊鐵道旁的公寓大樓

傷亡:107人、傷549

事故直接原因:電車超速通過彎道(速限時速70公里/事故記錄時速126公里

事故間接原因:

一、關於電車駕駛…

  • 電車駕駛只有11個月的駕駛資歷、該路線轉彎處無預防脫軌之防護裝置、駕駛與車掌曾在事故前因停靠過站私下協商謊報事實等等。(事故列車的司機員,在前一站伊丹車站超過停止線約60公尺,還倒退回標準位置,導致誤點130秒。)

二、關於JR西日本公司營運面…

  • 因為車次過密,所以未考慮足夠的緩衝時間(誤點可能會導致下班電車撞上或延誤)。

  • 優先考慮提速和增加運行車次等服務,卻疏忽了安全保障措施。
  • 為了提高車速,降低營運成本,將列車的製作材料改為以較輕的鋁合金,卻忽略了列車的抗衝擊能力。
  • 由 於該路線競爭對手眾多,為了爭取市場,以“準點發車”來吸引乘客的青睞,制定了以秒為單位的列車準點運行目標,嚴厲懲罰誤點的乘務員。此次事故的駕駛員可 能就是因為誤點害怕受到嚴厲懲罰而超速想追回延誤的時間(除了日本各媒體如此推測外,JR總工會的會長聲明中亦作出如此的推測)。

JR西日本針對誤點乘務員所實施的再教育方案名為“日勤教育”~對出錯的員工施行“肉體的”、“精神的”、“經濟的”打擊~

-“日勤教育”實施一年半之內,JR西日本有七位員工因此自殺。根據其中一名自殺員工家屬(該自殺員工因其所駕駛的列車誤點50而受到接受“日勤教育”的再教育處分,自殺時年僅44歲)提出的勞災訴狀陳述日勤教育的重點如下:

1)日勤教育的座位配置~坐在內勤室中央,周圍則圍坐相關主管,以求接受日勤教育的對象有強烈的孤獨感、羞恥感、精神的壓迫感。

2)日勤教育休息時間之狀態~不准與同事談話、不准喝飲料、上廁所必須請示管理者,並由管理者陪同一起前去。

3)日勤教育之報告~一小時內要完成一個主題的報告,報告主題包括該員工所違犯之錯誤事項、公司歸屬意識、服務的原點、身為員工的責任…等等,接受日勤教育者更要立下切結書保證,如果他以身為駕駛員的身份再度犯錯的話,就必須辭去駕駛員的工作。

4)日勤教育之水平展開~為了避免員工再犯相同錯誤,讓其他員工知道犯錯員工所犯之錯誤,並強制犯錯員工罰站在各站月台上,讓其他員工提醒、指出該錯誤。


5)
日勤教育的期間無固定期限~以教育效果考量是否結束日勤教育,此教育效果依區長主觀判斷決定,並無明確判斷標準。


6)
日勤教育的經濟面打擊~ 接受日勤教育的員工在接受日勤教育當月不得支領所謂“乘務給付”,此乘務給付一般平均為每月十萬元日幣左右(一般駕駛月薪包括乘務給付大約為二十五萬日幣 左右,日本上班族的薪水所得大約為台灣上班族的三倍左右,也就是台灣上班族若月領台幣三萬元薪水,則所得水準相當於日本月領台幣九萬元薪水的上班族(約合 為二十七萬 日幣左右,不過日本日常生活消費水準也為台灣的三倍左右,因此減少十萬日幣的乘務給付可說是很嚴厲的懲罰。))。


7)日勤教育管理者的漫罵侮辱~接受日勤教育的員工在日勤教育期間,必須接受管理者各式各樣的漫罵侮辱。


問我的觀點?

他誤點。

他超速。

他想追回失去、被延誤的時間。

他的公司訂定了一份嚴格的績效考核及獎懲辦法。

他的公司希望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獲勝。

完美精準的績效管理與考核,由不完美的人制定,用在不完美的人身上…


對於這個事故,日本有個新聞標題下的很好…

原文:安全經營犧牲になってしまうか?

翻譯:安全是否成為營運的犧牲品了?


(後記:JR西日本於2005617向政府提出該路線繼續營運的計畫“JR西日本再開條件”,政府也予以核准…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原本以秒為單位計算的運行目標,改為允許有25秒的緩衝時間…是的,你沒看錯,是二十五秒的緩衝時間。)

(附註*:上面文中所提的勞災訴訟,原告贏了,法院判決被告需賠償原告總計日幣一億一千萬元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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