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人都認為,動手就是暴力,動用激烈的手段來解決事情就是使用暴力。
而使用暴力就是不對的行為。使用暴力是應該受到責罰的行為。
不論原因為何。
對於這點,我卻存有懷疑。
沒錯,自稱為"萬物之靈"的人類,不應該用暴力來解決問題。
應該用所謂文明的手段來解決問題。
用一種文明,不流血的所謂文明手段來解決問題。
於是乎談判溝通和協商成了現階段人類世界之中,公認為最"文明"的手段了。
想像一下:
兩個或以上的群體,可大可小的群體,推派出代表,或是找尋"公正"人士代為出席,針對雙方或多方衝突或不合意的事情,談判溝通協商磋商,尋求各方合意之解決方案。
聽起來真的很文明,也很有教養的感覺,對吧?
既然這麼文明,也這麼有教養,那麼為什麼有人要用激烈的手段來反對談判溝通的行為或反抗經過談判溝通的決議呢?
為什麼?
因為他們是天性殘暴的不良份子,整日無所事事只想鬧事?
因為他們是野蠻無知的鄉下人,弄不清楚狀況受人操弄?
想一想吧。
如果你是他們呢?
如果你是他們,你會怎麼做?
如果那麼做之後還是沒用呢?
你該怎麼辦?
文明的手段。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暴力手段。
這是文明的暴力。
而無辜或無助的受害者,卻只能動用最形式的蠻力來反抗如此的暴力。
他們使用暴力抗爭?
說是螳臂擋車可能更恰當吧。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雖然有點悲哀,不過我同意,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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